创建文明城市——
2014年,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
志愿服务——
2013年,民政部、团中央联合发文件在全国推广我市“菜单式”志愿服务工作经验;2013年以来,我市先后6次在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和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2015年,我市被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确定为全国8个创建“志愿服务之城”的试点城市之一;
2015年以来,我市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先后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等11部委联合开展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中获奖;
2016年,“菜单式”志愿服务模式被写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
乡村文明行动——
2015年,我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全国首批乡镇全覆盖;
2015年,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首批通过中央九部委验收;
2015年,全省四德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2015年,我市“六个一”文体广场建设工作被列入中宣部《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见》;
2016年,全省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市民素质提升工程——
2013年,我市实施为期5年的“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发动市民评出行人闯红灯、乱丢垃圾等十大不文明行为,坚持不懈地整治;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9人获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2人获“中国好人”荣誉称号;
2016年,王长义、王长信家庭入选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如燎原之势,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综合性抓手,对于提高市民素质,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印发了总体方案,细化分解各单位职责,先后召开5次推进会议,在全市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督导网络,建立暗访考核、通报曝光等制度,对全市所有创城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落实。在泰安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和泰安文明网、中华泰山网等有关媒体网站开设创城专栏,充分利用宣传页、微信、微博、微电影以及QQ等手机客户端,进行全方位、高强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在全市建立起由电子显示屏、建筑围挡、道路护栏、灯箱广告、大中小型广告牌、手机信息、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多层次、全领域的立体式公益广告,形成浓厚创城氛围。
文明让城市更美好,让生活更美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势必载入泰安的历史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