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坤明:创建让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我们要打造的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的城市,同时也是顺应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意愿要求,着力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的城市。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1.把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灵魂。文明城市创建要抓住一个根本任务、落实两项举措、实现两个提高。抓住一个根本任务,就是弘扬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任务。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贯穿融入结合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突出市民素质建设,突出软环境建设,突出城市文化建设,突出社会风尚建设,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培育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落实两项举措,就是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大力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要积极运用各种媒体媒介,利用各种载体平台,营造公益广告宣传的有力声势,形成浓厚生活情境。要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让人们在帮助他人解决实际困难时自己也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蔚然成风。实现两个提高,就是要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衡量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不仅要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要看市民素质、文明风尚、精神状态、人文氛围。要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大力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规则,建立和谐清新人际关系,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推动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2.用干部的责任感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文明程度的提升、市民素质的养成,需要一个日积月累、久久为功的过程。特别要注意的是,一不要搞形式主义,二不要做表面文章。创建工作必须重在建设、贵在坚持,驰而不息、持之以恒。要将文明城市创建摆上党委政府工作重要位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落实,健全完善保持创建长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各个部门、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力量调动起来、激发出来,注重创建过程、提升质量水平、保持创建经常化。广大干部要讲责任,讲担当,讲奉献,用干部的责任感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使创建活动更加接地气、更有成效,更加经得起群众检验。一些城市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抓部署、抓落实,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四个自信”的关键,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只要党委政府重视,就没有什么难题解决不了。
3.让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成为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过程。城市的核心是人。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让创建文明城市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成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要突出创建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激发市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使命感,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发动市民群众建设管理自己的家园,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要突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在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城市管理、文明交通、诚信经营、志愿服务上下功夫,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增强群众对所在社区、所在城市的认同,进而增强对国家的热爱。
4.文明城市创建要着力强化问题导向。发现问题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进一步做好工作的起点。对于市民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学校教育、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窗口服务、社会风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对症下药、综合施策,立行立改、确保实效。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老旧社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等场所,要加大整治力度,补齐工作短板,消除死角盲区。要强化城市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突出短板。文明城市创建要加大以城带乡力度,着力发挥城市对农村的支持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一体共建、统筹发展,让城乡居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
5.要通过创建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进一步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注重科学规划、合规建设、强化管理,着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做到保护自然景观、延续历史文脉、保持特色风貌、宜居宜业宜游、增强发展活力,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建设和谐宜居城市,创建让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作者:黄坤明 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